一)申请入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由本人亲自提出入党申请
2、入党申请的写法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和内容: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尊敬的党支部”。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为什么要入党,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第一句话必须是“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加入党组织之后自己会怎么做。上述内容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另外,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申请人可另外写一个材料,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如果自己曾受过哪些奖励和表扬,获得哪些光荣称号,都要如实写明;(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后,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全文。
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写“申请人:XXX”,下面写上“X年X月X日”。
(二)申请人按时交思想汇报
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思想汇报主要是写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思想情况主要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对政治、经济形势的看法以及认识、体会和收获;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自己的工作实绩,对做好本职工作的建议、设想和努力方向。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写对每一个时期中心任务或党的号召的看法、态度,可以在汇报中阐明自己的态度等;写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和体会;如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时,则要通过学习提高对事件本质的认识,旗帜鲜明地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立场;写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的态度。写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在思想汇报的正文结束后,下端应署上姓名和年、月、日。
(三)通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优条件及办法详见《材料工程系推优管理办法》)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上业余党课) 2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的能力。并向入党积极分子及时转达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的成绩、缺点和错误,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五)积极分子的考察
1、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内容
(1)考察政治立场。(2)考察思想觉悟。
(3)考察工作、学习表现。主要看他们是否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知识水平的工作能力。作为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建立良好学风班风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考察组织纪律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社会公德。
(5)考察群众观念。主要看他们能否广泛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是否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六)发展对象的确立
1、发展对象的含义
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列入发展计划,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称作“发展对象”。党组织对一个发展对象需要有一个重点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在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时,才可发展入党。
2、发展对象的条件
(1)必须是经过一年左右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
(2)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
(3)参加了党组织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基本掌握和理解党的基本知识。
(4)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5)一贯表现好,基本符合《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党员标准。
(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通常情况下,以党支部为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内容
政审内容包括:(1)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主要审查其是否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主要调查清楚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大 的政治斗争,以及其在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思想倾向、对重大原则问题是的态度、认识和表现等。(3)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及其对本人的影响。
(八)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1、培训的内容和时间
为强化发展对象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内生活若干准则。通过学习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端正入党动机,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世界观。各党委(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2、培训效果的考核
集中培训由各党委(总支)负责组织。培训结束时,培训对象要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同时要组织考试或考核,检查培训对象的学习效果。党组织要跟踪考察培训对象的表现,了解他们培训前后的变化。要把学习成绩和培训后的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预备党员的接受
附录一:几个问题
1、预备党员交党费问题
预备党员在党委(或相应的党总支)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的当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2、团员入党后要不要保留团籍问题
按中组通字[1993]14号文件规定:共青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不再保留团籍。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是:
团员入党后,年满28周岁以前保留团籍。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也应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遇到党团组织活动时间冲突时,一般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也可以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保留团籍的青年党员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以自愿交纳团费。在工作、学习单位变更时,其团员关系随党员组织关系自然转到新单位,团组织办理团员登记手续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