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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外语系考研奖励暂行办法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9-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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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把自己培养成更高层次的人才服务于社会,我系在鼓励学生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的基础上,提倡学生积极参加考研,同时为更好的调动教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考研录取率。经系务会研究决定,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设立考研专项奖学金,对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和指导老师给予奖励,其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生奖励标准

(一)报考奖。凡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者,奖励一半报名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奖励全额报名费。报考奖由报考者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到辅导员办公室登记备案后通知领取。

(二)考取研究生奖励

1、考取“985”、“211”、“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300元/人;

2、考取普通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200元/人。

由报考者凭录取高校录取通知书到辅导员办公室登记备案后通知领取。

二、指导老师奖励标准

1、指导学生考取“985”、“211”、“双一流”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200元/人;

2、指导学生考取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100元/人;

3、凡指导学生考取研究生者,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三、指导老师的选聘

经我系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由系考研领导小组对竞聘考研指导老师进行择优选聘。

四、指导老师的要求

1、指导老师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讲师以上职称。

2、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考研工作,牢固确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

3、积极为所指导学生做好考研的有关政策、考研初试和复试有关规定和学生对考研有关问题的咨询工作,指导学生做好考研准备工作。

4、加强对考研学生的正确引导,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备考环境。

五、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